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市侨界人大代表宋薇提交的《关于尽快将新增的城市绿地广场和公益性体育场地纳入保护目录》的议案,按照《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规定,经所在道外区代表团全体代表充分论证、签字后,向大会秘书处提交了此议案。经大会秘书处依法审查、专门委员会审议,认为此议案符合议案要求,大会主席团通过将其列为议案。据了解,市十二届至十五届人大会议期间议案立案总数仅为8件。此议案的提出为城市绿地、广场及公益性体育场地上了一把“安全锁”,对加快推进我市生态型园林城市建设,打造绿色生态城市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现将此议案转发如下:
关于尽快将新增的城市绿地广场和公益性体育场地纳入保护目录的议案
2009年11月26日,哈尔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保护城市绿地、广场及公益性体育场地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将我市城区内的194块绿地、广场及公益性体育场地纳入保护范围,其中兆麟公园、哈尔滨游乐园、八区体育中心等50个地块被确定为首批一级保护地块,其他地块为二级保护地块。《决定》实施至今已经8年多,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城市绿地、广场及公益性体育场地也在不断建设发展,但是新增绿地、广场及公益性体育场地却没有及时纳入保护目录,影响了对这些新增地块的有效保护。因此,建议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保护城市绿地、广场及公益性体育场地的决定的要求,有必要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决定的程序 尽快将这些新增的城市绿地、广场及公益性体育场地纳入保护目录,加大保护力度。
城市绿地、广场、公益性体育场地是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是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绿色人文空间,对提升城市品位、改善生态人居环境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保护我市的历史遗存和新建的城市绿地、广场、公益性体育场地,防止其被随意侵占、破坏情况的发生,不断拓展绿色空间,提高市民生产生活环境质量,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保护城市绿地、广场及公益性体育场地的决定》。同时,确定了首批保护地块目录。
一、《决定》的原则是,加强对城市绿地、广场、公益性体育场地(以下简称保护地块)的保护工作。坚持全面保护,分级负责,动态管理,永续利用的指导思想,按照政府组织,人大监督,单位负责,群众参与的原则,对哈尔滨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已建成和规划预留的保护地块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的保护。对于新建成的符合保护条件的保护地块及时补充到保护目录中。《决定》要求对“纳入保护目录的保护地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城市绿线,改变土地使用性质,不得以任何借口侵占、吞食地块面积,砍伐、移植树木,进行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与保护地块功能无关的其他设施,不得在保护地块上进行经营性开发建设。对因事关全局的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确需调整地块用途,属于一级保护地块的,由市政府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召开前30天提出调整议案,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查同意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议审议,形成决议向社会公布后方可实施;属于二级保护地块的,市政府按规定程序审批,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这无疑给城市的绿地、广场及公益性体育场地上了一把“安全锁”。多年来,《决定》在城市绿地、广场及公益性体育场地保护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如在地铁建设、哈站改造等工程建设占用、拆改相关绿地、广场时,有关部门按《决定》要求地块的级别,分别履行了审批或备案的程序,另建或者复建的,均按要求落实了易地建设空间和资金,做到了占补平衡。实践证明,按照人大的《决定》要求,对城市绿地、广场及公益性体育场地进行分级保护,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卓有成效的。《决定》还要求,“对于新建成的符合保护条件的保护地块及时补充到保护目录中”。近年来,随着国家级文明城市创建,为解决“绿化总量不足,城市中心少绿”的突出问题,我市积极推进生态型园林城市建设,并提出打造绿色生态城市,加强了城市绿地、广场的升级改造,并新建一大批公共绿地、广场和特色公园。如青年广场、啤酒广场、中国亭园、一苗圃休闲公园、薰衣草庄园、国家湿地公园、体育公园、丁香公园、音乐主题公园、健康生态园、外滩湿地公园、金河湾湿地公园、松北新区中心公园等等。可以说,这些绿地、广场和公益性体育场地建设的美观、漂亮,提升了城市形象,深受群众的欢迎和好评。但是,这些新建设的保护地块却没有及时纳入保护目录,将会影响对其保护力度。新增的城市绿地、广场和公益性体育场地不仅要建设好,更要得到充分的保护,才能使城市建设可持续发展下去。因此,及时将新增的城市绿地、广场和公益性体育场地纳入保护目录,是符合《决定》要求的,也是非常必要和紧迫的。
二、关于城市绿地、广场及公益性体育场地的第一批保护地块是具有监督职权的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时,一并通过的。按照《决定》的要求,将新增的城市绿地、广场及公益性体育场地纳入保护目录,要根据地块的级别,属于一级保护地块的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查同意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议审议,形成决议向社会公布后方可实施;属于二级保护地块的,市政府按规定程序审批,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据了解,《决定》颁布后,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按要求编制了第一批保护地块目录,定址、定位、定量、定责对保护地块实施挂牌保护。而且,自2012年开始组织编制了《哈尔滨市第二批保护绿地、广场及公益性体育场地保护规划》,2014年对全市原有及新增城市绿地、广场及公益性体育场地进行普查和核验。根据查验结果,认为我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增的动力广场、国家湿地公园、体育公园、音乐主题公园等50块绿地、广场及公益性体育场用地符合一级保护地块要求,将履行报批程序后作为第二批保护地块挂牌保护,但目前仍未提请市人大批准决定,也未到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因此,在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未按《决定》要求积极履行工作程序的情况下,市人大应主动发挥职能作用,督促市政府对我市的城市绿地、广场及公益体育场地,特别是近年来重新改造升级和新建的绿地、广场、公园等,进一步普查核验,对符合保护条件的,尽快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第二批保护地块名录,由市人大常委会及时进行审议,通过后作出决定,将新增的城市绿地、广场及公益性体育场地纳入保护目录,加大保护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