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扶持哈市戏曲曲艺艺术创作演出的建议 |
日期:2017-09-08 字号:【大 中 小】 |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哈市文艺创作和演出活动蓬勃开展,以“哈尔滨之夏”为代表的创作演出活动不断丰富,增强了城市魅力,提升了文化品质。然而近年来,作为优秀传统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戏曲曲艺艺术在发展中遇到了新的困难和问题。 突出表现在:代表我市优秀传统文化舞台艺术最高水准的市京剧院、评剧院的管理权移交省里,全市传统文化中的专业表演艺术院团仅剩下儿童艺术剧院里的木偶剧团和皮影剧团,哈尔滨歌剧院里的哈尔滨曲艺团。这些剧团普遍存在剧目偏少,新剧目无以为继,创演人员严重不足等困难,严重束缚了剧团的创新出新,极大地影响着剧团的发展。 针对当前我市戏曲曲艺艺术发展现状,提出以下建议: 一、强化组织保障,发挥文联组织及文艺家协会优势作用 应注重发挥好文联组织及文艺家协会在组织创作和演出等活动中的优势作用,保障在体制机制上给予支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以此将从事戏曲艺术及传统文化传承的文艺工作者最大限度地集中起来,通过开展相关文艺活动,不断凝聚力量,提升专业能力,更有针对性地服务、指导、推动传统文化的发展传承,进而推动哈市戏曲曲艺的创新发展。 二、加强政策及资金支持,设立“戏曲曲艺艺术发展传承专项资金” 市委、市政府应出台扶持我市优秀传统文化舞台艺术,特别是戏曲曲艺艺术发展的相关政策,制定戏曲曲艺近期、中期、远期保护规划,建立完善戏曲曲艺经济扶持、社会保障和人才培养政策,设立“戏曲曲艺艺术发展传承专项资金”,用于哈市戏曲曲艺艺术重大活动、对外宣传展示、特色剧团及特色剧种资助等工作,鼓励支持戏曲曲艺作品创作,开展相关理论研究和资料整理等工作,进一步加大对我市戏曲曲艺工作者申报非遗项目的支持力度,推动我市戏曲曲艺艺术事业有效有序发展。 针对哈市京评剧的专业表演单位已经移交省里,再建必然造成资源浪费和成本叠加的现状。建议加大对民间戏曲曲艺剧社的扶持力度,对日常排练、演出用地、演出补贴、服装道具等方面予以帮扶;由文艺家协会帮助选择剧(曲)目,提升排演质量,保证其达到承担政府文化活动的水准,使独具魅力的优秀传统文化的精华能够走向更广阔的舞台;充分利用社区文化活动阵地,聚合民间力量开展演出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形成品牌与特色。 三、强化阵地优势,突出主流演出场所作用 哈尔滨大剧院和哈尔滨音乐厅自运营以来,发挥了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的功能作用,如哈尔滨大剧院的“但愿人长久”经典诗词朗诵会、哈尔滨音乐厅的“经典京剧演唱会”等等。但纵观这两个哈市地标级剧场的演出安排,优秀传统文化剧目所占比例并不高,建议按季(年)度安排“优秀传统文化演出季”等演出活动,鼓励优秀的戏曲曲艺传统文化节目走进“大剧院”、“音乐厅”,让市民在高雅的环境中感受戏曲曲艺等优秀传统文艺的魅力。 四、强化舆论宣传,推动传统文化的普及传播 应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设立戏曲艺术专门栏目,加大对戏曲艺术活动、精品剧目、优秀人才等方面的宣传力度,营造哈市传承发展传统文化的良好氛围。开展哈市经典戏曲、曲艺“音配像”工作,经典现代京剧《红灯记》的原创和首演均在哈市,京剧大师云燕铭、梁一鸣、高世寿、高亚樵、赵铭华、韩亚梅,评剧大师刘小楼、喜彩苓、毕艳艳,曲艺名家王香桂、师世元、王长林、孙阔英,魔术名家赵玉魁、付兴文等等,他们宝贵的艺术遗产都需要记录和保留。同时,建议由文艺家协会和教育主管部门联合组织开展“戏曲进校园”、“曲艺进校园”活动,使传统文化融入青少年心灵,唤起兴趣与向往,为戏曲曲艺艺术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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