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归国华侨联合会部门职能及机构设置
哈尔滨市归国华侨联合会(简称市侨联)成立于1960年1月,是由全市归侨、侨眷组成的地方性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桥梁和纽带,是人民政协的组成单位。其基本职能是群众工作、参政议政、维护侨益和海外联谊。
群众工作就是本着一切为了归侨侨眷、一切依靠归侨侨眷的原则开展各项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归侨侨眷的积极性,凝聚侨心、集聚侨力,共同为促进哈尔滨市社会经济发展做贡献。
参政议政就是积极参加我市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活动,通过侨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提案和议案,积极反映社情民意、侨界的心声,为推动我市“北跃、南拓、中兴、强县”新发展战略发挥侨联的独特作用。
维护侨益就是代表归侨侨眷的权利和利益,通过学习宣传侨法,提高全社会的认识;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加大依法护侨的力度;通过健全网络、拓宽渠道,增强信访工作的实效;通过深入基层、协调各方,提高为侨服务的质量。
海外联谊就是充分发挥侨联组织密切联系海外侨胞的优势,深交老朋友,广交新朋友。加强同港澳侨团的联系,密切与海外侨胞及其社团的联系,建立与新一代侨胞及其社团的联系,加强与华侨华人世界性、区域性组织的联系,积极参与以地缘、业缘、血缘关系为纽带组成的侨团的联谊活动。
市侨联根据工作职能,内设秘书处和联络处。
哈尔滨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15年预算公开相关表格(点击查看).XLS
市侨联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
1、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2015年市侨联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为210.24万元,结余为0.34万元,共计210.58万元。支出为210.58万元。与上年预算收入182.44万元相比增加28.14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增加所致。
2、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
2015年市侨联财政预算拨款收入为210.58万元,按预算功能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129.04万元,教育培训支出为2.07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为42.26万元,医疗保障为11.6万元,住房改革支出为25.61万元。与上年预算收入182.44万元相比增加28.14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及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住房改革支出增加所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3、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2015年市侨联财政预算拨款收入为210.58万元,按预算经济分类为工资福利支出74.2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67.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7.94万元,其他支出0.5万元。与上年预算收入182.44万元相比增加28.14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所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4、“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收入为7.84万元,与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收入相比减少19.9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费及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所致。
哈尔滨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2015年2月26日
名 词 解 释
1、2012901:群众团体事务中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2012902:群众团体事务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2050803:教育支出中培训支出,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4、20805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5、210050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中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中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10202:住房保障支出中提租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发放的租金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