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起来 积极参与—在哈尔滨市创城攻坚战中贡献侨界力量 |
日期:2014-09-10 字号:【大 中 小】 |
广大侨界朋友们: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一项提形象、促发展、顺民意的大事和实事,是打造文明哈尔滨城市形象,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创城活动经过两年多如火如荼的开展,已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当前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已进入攻坚阶段,再过两个多月将迎来全国文明城市总评大考,全市上下已掀起创建文明城市的新高潮。广大侨界群众是城市文明的建设者,也是城市文明的受益者,更是哈尔滨城市文明在海内外的宣传者,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离不开广大侨界朋友的共同参与支持,希望每一位归侨侨眷以主人翁精神,积极争做创城文明使者,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生活之城、幸福之城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在此,我们向广大侨界朋友发出倡议: 一、做美好环境的保护者。树立公共环境卫生意识,养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自觉摒弃不文明不卫生行为。尊重环卫工人劳动成果,在杜绝随地吐痰、乱扔烟头、乱丢果皮纸屑,制止乱丢垃圾、乱堆杂物、乱张乱贴、乱涂乱画、乱停乱放“五乱”行为的基础上,争当文明卫生的市民标兵,积极主动搞好个人及家庭卫生,主动清洁楼道、庭院、店铺门前卫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积极参与辖区环境整治行动,主动清理生活、建筑垃圾和卫生死角。 二、做道德文明的践行者。大力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争做新时期的道德模范。树立现代都市文明理念,学习文明礼仪、倡导优雅言行,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自觉践行文明公约,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大声喧哗,不说粗话脏话。各侨属企业要做好自身单位员工的宣传工作,要带动企业员工及身边亲友积极投入创城活动。各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从业者要文明服务、礼貌服务、微笑服务,按照国际城市标准,提高服务质量,兑现服务承诺,树立文明形象。 三、做法律秩序的维护者。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主义行为规范和单位规章制度,争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及时抵制和纠正违纪违法行为,积极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珍爱生命、远离毒品,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和社会不良文化。遵守公共交通秩序,不违章超速行驶、乱闯红灯、乱穿马路、翻越护栏,乱停车辆。 四、做奉献社会的志愿者。树立劳动光荣和爱岗敬业理念,热爱本职、恪尽职守、追求进步,在平凡的岗位上成就事业,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和社会价值。以爱人如己之心善待他人,助人为乐、关爱他人,积极参加各种扶贫济困、扶弱助残等社会公益活动,以实际行动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文明城市全民共建,幸福生活你我共享。只有我文明、你文明,我们的城市才文明!只有我参与、你参与,我们的城市才会更美丽!广大侨界朋友们,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切实投身到创城攻坚战中,争做文明创城使者,我们相信,在全体市民的共同努力下,哈尔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一定会实现! 哈尔滨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201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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