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归国华侨联合会部门职能及机构设置
哈尔滨市归国华侨联合会(简称市侨联)成立于1960年1月,是由全市归侨、侨眷组成的地方性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桥梁和纽带,是人民政协的组成单位。其基本职能是群众工作、参政议政、维护侨益和海外联谊。
群众工作就是本着一切为了归侨侨眷、一切依靠归侨侨眷的原则开展各项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归侨侨眷的积极性,凝聚侨心、集聚侨力,共同为促进哈尔滨市社会经济发展做贡献。
参政议政就是积极参加我市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活动,通过侨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提案和议案,积极反映社情民意、侨界的心声,为推动我市“北跃、南拓、中兴、强县”新发展战略发挥侨联的独特作用。
维护侨益就是代表归侨侨眷的权利和利益,通过学习宣传侨法,提高全社会的认识;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加大依法护侨的力度;通过健全网络、拓宽渠道,增强信访工作的实效;通过深入基层、协调各方,提高为侨服务的质量。
海外联谊就是充分发挥侨联组织密切联系海外侨胞的优势,深交老朋友,广交新朋友。加强同港澳侨团的联系,密切与海外侨胞及其社团的联系,建立与新一代侨胞及其社团的联系,加强与华侨华人世界性、区域性组织的联系,积极参与以地缘、业缘、血缘关系为纽带组成的侨团的联谊活动。
市侨联根据工作职能,内设秘书处和联络处。
哈尔滨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14年公共预算收支总表(点击查看).xls
哈尔滨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14年部门预算说明
2014年市侨联部门预算收入合计182.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82.44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元)。
2014年预算收入比2013年预算收入减少23.69万元,主要是减少了三公经费预算收入。
哈尔滨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201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