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侨联组织的立会宗旨和基本特征是什么?
侨联组织的立会宗旨,要求侨联组织必须始终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发挥作用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必须顺应党的群众工作发展需要,切实把来自侨界群众、植根侨界群众、服务侨界群众作为重要准则,以优良的作风把侨界群众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
群众性、民间性、涉外性、统战性有机统一的基本特征,是侨联组织区别于其他社团组织最基本的特点,是在长期工作实践中总结出来的。
侨联组织的群众性,是指侨联能够最大限度地把侨界群众吸收到组织中来,最广泛地把他们团结在中国共产党的周围。群众性是以党的领导的政治性为前提和保障的,只有在群众性的基础上,侨联的各项工作才能更具生机与活力。坚持群众性,包括坚持组织建设的群众性,不断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坚持活动方式的群众性,采取侨界群众易于接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活动;坚持工作机制的群众性,按照侨联章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侨联组织的民间性,指的是侨联工作具有深厚的民间基础,开展工作坚持以情联谊、以心连侨,具有很强的灵活性。民间性主要是以海外侨胞与家乡的亲情、乡情、友情为纽带,这种联系有着世代传承的强大生命力。坚持民间性,包括密切牢固亲情,支持海外侨胞开展亲情中华、寻根祭祖等各项活动;不断巩同乡情,以地域文化为基础,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联谊活动;积极发展友情,推动和谐侨社建设,努力促进侨界团结。
侨联组织的涉外性,是指侨联服务的对象遍及全球,大量工作面向海外,在开展公共外交、民间外交中具有独特的地位和作用。涉外性的影响辐射遍布世界的华侨华人社会,这是中国对外交流交往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是侨联组织发挥民间外交作用的广阔空间。坚持涉外性,包括积极推进中外文化交流项目,引导海外侨胞自觉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同时积极学习借鉴各国文明的发展成果;切实加强中外经济贸易合作,组织引导海外侨胞和侨资企业积极参与经济发展和技术合作,为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为国)创新创业提供有效服务;努力促进各国人民友好交往,开展民间外交、公共外交和人文交流,引导海外侨胞增进世界各国人民对中国的了解和友谊;不断巩同与周边国家睦邻友好关系,引导海外侨胞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推动巩固和发展睦邻友好关系。
侨联组织的统战性,是指侨联工作的战略任务,就是要大力推动建立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海内外中华儿女大团结。统战性要求侨联应当充分发挥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推动我国现代化建设、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传播中华文化、增进中国人民同世界各国人民相互了解和友谊中的积极作用。坚持统战性,包括培育一支宏大的对我友好力量,深刻认识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必然性,增进对伟大祖国的认同;不断壮大促进中国和平统一的力量,加强与海外台胞联系,积极参与两岸民间大交流,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促进祖国和平统一;拓展海外少数民族侨胞工作,根据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工作,加强联系、增进认同,维护各民族团结进步、共同发展的生动局面。
群众性体现在侨联是党领导的侨界群众组织,决定了侨联的政治方向和组织基础;民间性体现了侨联工作的活力源泉,决定了联谊方式、工作渠道更加灵活;涉外性体现在侨联工作的重点在海外,决定了侨联团结联系海外侨胞开展公共外交、民间外交的任务;统战性体现了侨联工作的战略任务,决定了以推动海内外中华儿女大团结为目标,不断促进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群众性、民间性、涉外性、统战性是有机整体,不可分割。统战性以群众性为基础,涉外性以民间性为表现形式。侨联工作必须立足群众性、坚持民间性、深化涉外性、把握统战性。
12、新形势下侨联创新发展的工作方针是什么?
《意见》提出,“坚持国内海外工作并重、老侨新侨工作并重,积极拓展海外工作和新侨工作”。这两个“并重”和两个“拓展”,是新形势下侨联创新发展的工作方针。
适应世情、国情、侨情的深刻变化,第八次全国归侨侨眷代表大会提出了“国内海外工作并重、老侨新侨工作并重”的总体思路,各级侨联在实践中取得了巨大成绩。新形势、新任务给侨联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2013年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家副主席李源潮同志代表党中央在第九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上致祝词时指出,“当前侨联工作的一个重要变化和创新,就是要适应海内外侨情的新变化,积极拓展海外工作,积极拓展新侨工作”。
提出“两个拓展”,主要是为了抓住三个机遇:一是全球化的机遇。在全球化背景下,全世界出现移民高潮,国际移民快速增长。在这一趋势下,中国成为全球海外移民增长最快国家之一,这给侨联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二是中国发展的机遇。中国的快速发展带来整体实力和国际地位的大幅提升,中国的商品、企业和劳动力大量走出国门,侨联也有了走出去开展工作的“船”。三是改革开放的机遇。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吸收利用大量外资发展经济,近年来,中国企业大批走出去投资发展。随着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深入,中国与世界各国在经济、文化、教育等各领域的交流合作将更加密切,这也是侨联工作的新机遇。
“两个拓展”是侨联创新发展的工作方针。一是拓展海外联络。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开展海外联谊,加强与境外侨团的联系,深交老朋友,广交新朋友。创新方式,建立与新出国华侨联系的渠道。倡导侨帮侨传统,帮助海外留学生和新华侨更好适应住在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深入开展“亲情中华”主题活动,组织寻根祭祖,推动海外华文教育,帮助华侨、华裔新生代增进对中华文化的了解和认同。二是拓展服务新侨。关注和了解新侨回国创新创业遇到的问题,推动有关政策、法规和服务措施的创新完善。关心国内新侨眷的工作、生活,尤其要积极帮助侨界留守儿童、空巢老人解决实际困难。加强侨情调研,听取侨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建议,积极向党和政府反映侨界情况和侨界人士的意见。侨联工作领域的拓展是侨联工作的改革创新,其目的是通过这两个拓展,汇聚起海内外中华儿女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共同奋斗的合力。
13、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意见》提出,“充分发挥凝聚侨心、汇集侨智、发挥侨力、维护侨益的独特作用,最大限度把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团结起来,最大限度把他们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最大限度把他们促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独特优势发挥出来,形成海内外中华儿女为共圆中国梦团结奋斗的磅礴力量”。这就是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目标任务。
2008年3月7日,胡锦涛同志参加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致公党、侨联界联组讨论会,围绕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工作发表了重要讲话。讲话集中体现了党中央对广大侨界群众的亲切关怀,对侨联组织的高度信任和厚望,为进一步做好新时期侨联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指导和前进动力。胡锦涛同志在讲话中指出,要按照凝聚侨心、汇集侨智、发挥侨力、维护侨益的要求,最大限度地把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团结起来,最大限度地把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最大限度地把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独特优势发挥出来,进一步汇聚起全民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共同奋斗的强大合力。2013年9月25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在致第十二届世界华商大会的贺信中指出:“希望广大华商把握机遇、发挥优势,积极关心和参与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在互惠合作中实现自身事业更大发展,为共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推动中国人民同世界各国人民的交流合作,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这为侨联组织明确目标任务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侨联组织要做到“三个最大限度”,体现在必须充分发挥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四个作用”上。一是要充分发挥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推动我国现代化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二是要充分发挥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方面的积极作用,三是要充分发挥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传播中华文化方面的独特作用,四是要充分发挥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增进中国人民同各国人民相互了解和友谊方面的桥梁作用。
14、《意见》从哪几个方面对发挥侨联组织的重要作用提出了要求?
《意见》第二部分“充分发挥侨联组织的重要作用”,从六个方面归纳了新时期侨联组织要发挥的重要作用,分别是:服务经济发展、依法维护侨益、拓展海外联谊、参政议政、弘扬中华文化、参与社会建设。这是第一次将侨联组织的重要职能归纳为六个方面。
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桥梁和纽带,根据章程的规定及中央的要求,中国侨联始终始终围绕党和国家发展大局,不断明确定位,发挥优势,为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服务。中国侨联的重要职能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经历了不同的发展变化。总体看来,侨联组织的任务不断扩展,职能不断增加。
1940年9月5日,在延安华侨救国联合会成立大会上,张闻天同志在讲话中提出了“侨联的中心任务”是:“一、努力学习准备将来工作;二、研究侨胞所在地及各地侨胞的状况;三、研究华侨工作的政策和策略;四、加强对外的宣传和联络工作”。
1956年,全国侨联成立,章程提出侨联的基本任务为:(一)领导全国各地的归国华侨联合会及性质相同的团体。团结和组织全国归侨、侨眷,加强社会主义教育;(二)反映归侨、侨眷和国外华侨意见,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三)联系国外华侨、促进国外华侨的爱国大团结;(四)鼓励和协助归侨、侨眷和国外华侨,参加祖国建设事业;(五)为归侨、侨眷和国外华侨服务。举办或协助举办有关归侨、侨眷的文教、福利及其它公益事业。
1978年,全国侨联恢复活动,第二次全国归侨代表大会提出侨联的主要任务是:(一)动员归侨、侨眷为祖国实现四个现代化贡献力量;(二)贯彻执行党的侨务政策;(三)联系国外华侨,促进华侨爱国团结,增进和居住国人民友好;(四)搜集、编写华侨史资料;(五)组织归侨、侨眷开展学习。
1984年,第三次全国归侨代表大会提出侨联工作的主要任务为:(一)把维护归侨、侨眷和国外侨胞的合法与正当的权益作为侨联的重要职责;(二)团结广大归侨、侨眷和国外侨胞为四化建设贡献力量;(三)大力支持侨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四)加强华侨爱国大团结,为促进祖国的大统一而努力;(五)进一步开展对国外华侨的宣传和华侨历史研究工作;(六)努力把侨联办成“归侨、侨眷之家”。
1989年召开的第四次全国归侨代表大会明确了全国侨联的11项主要职能。2004年,第七次全国归侨侨眷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侨联章程》,首次明确了侨联的三个“职能”,即“履行参政议政、维护侨益、海外联谊职能”,还增加了“做好侨界群众工作”和“为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发挥积极作用”等内容。2009年召开的第八次全国归侨侨眷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侨联章程》,将侨联职能扩展为四项,即“履行参政议政、维护侨益、海外联谊、群众工作职能”。
《意见》在总结侨联工作多年经验和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的基础上,提出发挥侨联组织六个方面的重要作用,是对“四项职能”的进一步深化,是实现侨联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重要保证,对侨联工作创新发展必将起到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15、如何充分发挥侨联组织服务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意见》提出,“充分发挥侨联组织服务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对侨联组织吸引利用侨资侨智侨力,服务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出了要求。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系统部署,再次吹响中国改革开放的进军号。侨联组织要引导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抓住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机遇,把爱国之情、报国之志投入到新的改革开放实践中去,在国家最需要、自己最能起作用的领域充分发挥侨界的资金、技术、智力等独特优势。
《意见》对侨联组织发挥服务经济发展重要作用的要求,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强化服务、搭建平台,引导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积极参与和支持祖(籍)国经济建设。二是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吸引利用侨资侨智,引进海外资金、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注重提高引资质量和效益。三是发挥海外联系优势,为国内企业走出去搞好服务,帮助了解国外投资环境,建立国际商业网络,开展国际化经营。四是着眼于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更加突出做好海外引才工作,了解海外高层次侨界人才分布状况、回国或来华创新创业意愿,根据国家、地方、企业创新发展需要,积极引荐海外高层次侨界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