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意见》。这是党中央首次专题就做好侨联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对侨联事业发展具有划时代意义。中国侨联编写出版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意见>学习问答》一书,是我们学习中央《意见》的权威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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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见》下发的背景是什么?
2013年年初,中国侨联党组在向中央书记处汇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情况和做好新形势下侨联工作设想时,中央书记处原则同意以中央名义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党中央着眼于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为适应海内外侨情新变化,就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作出的一项重大举措,这是侨联历史上的一件大事,是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各级侨联组织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也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一件大事。《意见》的出台有着深刻的历史背景和现实背景。
一是改革开放35年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国全面走向世界对加强和改进侨联工作提出了迫切要求。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抉择,开启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新时期。35年来,面对国内外环境的复杂变化和重大风险挑战,党中央、国务院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砥砺勇气,攻坚克难,锐意推进改革,坚持不懈开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焕发蓬勃生机和活力,我国经济发展和各项社会事业取得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改革开放以来的35年,是我国国民经济蓬勃发展、经济总量连上新台阶的35年,是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由弱变强的35年,也是成功实现从低收入国家向中等收入国家跨越的35年。经济总量居世界位次稳步提升,2010年超过日本,居世界第二位,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不断提高。有学者预测,中国的GDP最快在2016年可以超过美国。近年来,中国的载人航天、探月工程为世界瞩目,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等成功举办,使世人刮目相看。中国的国际地位不断提高,对中国全方位走向世界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近年来,中国与金砖国家、非洲各国、周边国家等建立了广泛的合作伙伴关系,与美国、俄罗斯、欧盟等建立新的时代条件下国家关系。同时,南海问题、中日钓鱼岛问题也对中国外交产生了很大影响。应该讲,中国发展所取得的成就、与世界各国关系的发展及国际争端等,均与遍及世界各地的海外侨胞息息相关,这些都对侨联组织如何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准确把握与海外侨胞联系联谊的方式和内容等提出了新课题。
二是党中央关于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地位作用、关于侨联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一系列指示精神,为《意见》出台奠定了理论基础。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发挥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独特作用,始终把做好侨联工作作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一个重要方面。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关于侨务政策的系列论述,奠定了以“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根据特点、适当照顾”为基本原则的新中国侨务工作理论基石。邓小平同志指出:“海外关系是个好东西,可以打开各方面的关系”。江泽民同志指出:“广大海外华侨华人是我国同世界各国各地区进行友好交往和合作的重要桥梁;是我们扩大对外开放、推进经济建设的重要有利因素”。胡锦涛同志提出了充分发挥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四个作用”、侨联组织要努力实现“三个最大限度”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肯定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独特贡献,希望海内外中华儿女为共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团结奋斗。中央书记处定期听取中国侨联党组的工作汇报,并作出重要指示。在新的形势下,迫切需要总结党中央关于侨联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从理论上系统阐明侨联工作创新发展的重大问题,针对建设什么样的侨联、怎样建设侨联,发挥侨联什么作用、怎样发挥作用等问题提出有战略性、针对性、指导性的重要观点、政策和举措。
三是中国侨联成立以来,各级侨联在党和国家大局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意见》出台提供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我国有几千万归侨侨眷活跃在国家建设的各个领域、各个行业;几千万海外侨胞分布在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这是我国的独特国情和优势。中国侨联是由延安华侨救国联合会逐步发展,于1956年在党领导下成立的团结联系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全国性人民团体。多年来,各级侨联始终高举爱国主义旗帜,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发挥以“侨”为“桥”的特点和优势,紧密团结归侨侨眷,广泛联系海外侨胞,凝聚侨心、汇集侨智、发挥侨力;坚持把维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赢得了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信赖。特别是第八次全国归侨侨眷代表大会以来,各级侨联坚持国内海外工作并重、老侨新侨工作并重的总体思路,服务经济发展和人才工作有新作为,组织重大活动和参政议政有新亮点,开展海外联谊和港澳台工作有新拓展,弘扬中华文化和华文教育有新成效,参与社会治理和维护侨益有新进展,拓展公益事业和扶贫帮困有新建树,自身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有新加强,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实践的发展,迫切需要对侨联组织在新形势下的性质地位、职能作用加以认真、准确的定位和梳理,力求有所发展、有所突破,用新的思路解决侨联工作面临的一些突出问题,对未来的侨联工作提出方向性的要求。
四是地方党委出台加强侨联工作的意见,为中央制定指导全国侨联工作的文件进行了有益探索。近年来,全国已有23个省区市党委、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意见,为更好发挥地方侨联作用创造了有利条件,并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成效,得到了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及侨联工作者的充分肯定。随着各地相关意见的贯彻落实,要求以中央名义出台全国性指导文件的呼声很高。各级侨联干部和侨界群众提出,中央的《意见》作为指导全国侨联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应力求对新时期加强和改进侨联工作的重大战略和政策问题提出方向性、原则性意见,重点解决制约侨联事业发展的一些关键性问题,如一些地方存在领导体制不顺、运行机制不畅、经费保障不足等问题,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政策意见和推进侨联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方法,以便于各级党委加大支持力度、各级侨联认真贯彻执行。
2、《意见》是如何起草完成的?
中国侨联党组高度重视《意见》(代拟稿)的起草工作,把文件起草工作作为推进侨联事业发展的一次重大机遇。中国侨联主席、党组书记林军同志对作好起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意见》(代拟稿)的起草工作大致经过以下几个阶段:
一是成立起草小组,案头资料整理。中央书记处原则同意出台《意见》后,中国侨联党组立即进行研究,抓紧进行文件起草准备工作。2013年2月,中国侨联党组决定成立以时任中国侨联副主席王永乐为组长的文件起草小组,制定了工作计划。起草小组通过查阅文献、访谈调查、疏理中国侨联历史及章程修改情况、整改各省区市党委已出台意见以及其他群团组织已出台意见综述等工作,积累了文件撰写所需的相关背景和基础性材料。
二是起草提纲,广泛听取意见。起草小组在已收集文献资料的基础上,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参考借鉴中央加强专门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初步形成了《意见》的基本框架,并经过不断讨论、修改,反复推敲、论证提出讨论提纲(初稿)。王永乐副主席与起草小组分别召开中国侨联副部级以上老同志征求意见座谈会、中国侨联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征求意见座谈会,与部分地方侨联负责同志和侨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沟通交流,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三是形成初稿,征求修改意见。在充分吸收和采纳各方面对《意见》框架、提纲(初稿)的意见和建议基础上,起草小组拟出《意见》(代拟稿),多次召开地方侨联座谈会、全国省级侨联主席会议,广泛听取意见,集中进行修改,提交主席办公会议研究讨论。《意见》(代拟稿)力求内容丰富,文字精炼,概括准确,重点突出。按照有关程序,代拟稿分别征求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全国人大华侨委、外交部、国务院侨办、国务院港澳办、中央台办、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致公党中央的意见,并充分吸纳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四是中央领导关心,完成定稿。 《意见》起草工作始终得到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家副主席李源潮同志的关心、重视和指导。2013年10月,李源潮同志亲自听取《意见》起草情况汇报,对《意见》的立意、重点、方向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为顺利完成《意见》起草、修改工作指明了方向。随后,中办有关同志与起草组的同志对文件进行了修改。“九代会”期间,《意见》的起草情况受到代表们的关注。“九代会”刚一结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刘云山同志主持召开中央书记处办公会议,专题研究《意见》送审稿,林军主席作了汇报。中央书记处领导同志充分肯定了侨联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地位作用,原则同意《意见》送审稿。随后,起草组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意见再次对文件进行了修改,并上报中办。中办法规局再次征求相关部委意见后,林军主席亲自与有关部门领导进行沟通协调并达成共识。2014年3月1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正式下发《意见》。
《意见》起草先后历经近20稿。《意见》起草的过程,是总结历届中央领导关于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侨联工作重要论述,中央关于侨联工作指示精神的过程,是中央领导同志关心重视侨联工作的过程,是集中各级侨联工作者、侨联老领导老同志智慧的过程,是各级侨联干部开拓创新、奋发有为的过程。
3、《意见》起草的基本考虑是什么?
《意见》作为第一次以中央名义出台的关于侨联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在起草中力求提出一些新的重要理论观点、政策措施和制度安排。文件既要有侨联工作上的理论创新,又要注意从侨联工作具体实践中加以提炼,既要有理论高度又要具有可操作性。
根据中央关于侨联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中央书记处重要指示精神,《意见》起草工作紧紧把握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充分体现指导性。《意见》的酝酿出台,是党中央在全面分析世情、国情和侨情的新变化和侨联事业不断发展的新形势下,在全面总结侨联工作历史经验和实践探索的基础上,立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高度,对加强和改进侨联工作作出的系统谋划和全面部署。起草过程中,首先要明确文件的立意和对象。作为中央的文件,《意见》的立意要高,从中央角度对各级党委政府提要求,而不是对各级侨联组织提要求,使之能够对各级党委加强和改进侨联工作起指导作用。《意见》(代拟稿)力求针对建设什么样的侨联、怎样建设侨联,发挥侨联什么作用、怎样发挥作用等问题提出一系列新的重要观点、政策和举措。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应将侨联工作当成一项长期任务,对长期战略目标作出谋划。《意见》(代拟稿)的起草,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着力点放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侨联事业发展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战略部署之中。《意见》(代拟稿)力求对新时期加强和改进侨联工作的重大战略和政策问题提出方向性、原则性意见,为各地区各部门各方面制定相应的实施意见、配套办法和开展工作提供政策依据。
二是充分反映基于实践基础上所进行的理性思考。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侨联工作。历届党和国家领导人对于侨务和侨联工作做出过一系列重要论述,中央书记处也多次对侨联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文件起草过程,也是认真学习领会、准确把握中央关于侨联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过程。同时,中国侨联和各级侨联在多年的具体工作中通过不断探索实践、积累了许多行之有效的经验和方法。《意见》(代拟稿)的起草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书记处重要指示精神基础上,结合侨联实际,进一步明确了侨联的性质、地位和作用,重点突出“两个并重”、“两个拓展”的内容,力求体现出侨联组织的优势和特色。《意见》(代拟稿)对侨联组织的自身性质、地位和职能作用作了认真、准确的定位和梳理,充分反映出各级侨联这些年来,基于实践基础上对侨联工作所进行的理性思考,在理论创新方面有所发展,有所突破,通过联系实际,用新的思路解决侨联工作面临的一些突出问题,对未来的侨联工作提出方向性的要求。文件提出一系列新的重要观点、政策和举措,力求体现历史连续性、鲜明时代性,作为侨联与时俱进、开拓进取的行动指南。
三是具有可操作性。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形势下,文件的内容要切实贴近侨联工作具体实际,要有极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侨联工作和侨联事业发展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既要注重从理论上阐明侨联工作和发展的重大问题,更要注重从实践和工作中提出实实在在的具体政策措施。《意见》(代拟稿)的具体内容力求尽量明确,具有可操作性,便于贯彻执行。侨联在发展中不断出现的新问题、新挑战,应当引起注意。推动侨联事业科学发展既要抓紧推进当前紧迫的工作,更要立足解决侨联工作中的一些突出问题。《意见》作为指导侨联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应重点解决制约侨联事业发展的一些关键性问题,目前主要体现在领导体制不顺、管理体制不畅和经费保障不足等方面。《意见》作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侨联事业科学发展和指导侨联工作实践的纲领性文件,应着重就这些现实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性意见,提炼出保障和推进侨联工作中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新方法,便于各级党委和有关部门加大支持力度、各级侨联认真贯彻执行。
4、侨联组织的性质和定位是什么?
《意见》指出,“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是党领导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桥梁和纽带,是团结服务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群众组织。”这句话界定了侨联的性质,明确了侨联的定位。
侨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团体,这是侨联的政治属性,是侨联区别于其他一般性质的群众团体和社会组织的根本所在。延安时期,中共中央决定并指导成立了党领导的侨联组织——延安华侨救国联合会。当时,海外侨胞自愿组织的华侨团体很多,有的很有号召力,但是为什么我们党还要组建新的、由自己领导的华侨组织?我们从侨团历史发展的进程中就可以看出,只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侨界群众组织,才能以中华民族的利益为根本,最大限度地团结海内外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国家富强、民族独立、人民幸福而奋斗。1956年中国侨联成立之后,正是在党的坚强领导下,侨联组织才能不断发展壮大。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密切联系侨界群众,充分发挥侨界群众在侨联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在为中华民族根本利益奋斗的基础上实现最大限度的团结,是侨联作为人民团体的本质和宗旨的体现,是党领导的侨界群众组织与一般侨团区别的显著标志,也是侨联组织不断发展壮大的根本原因。
侨联是党和政府联系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桥梁和纽带,这是由党和国家政治体制决定的。特别是在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我们党必须适应国家现代化总进程,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提高国家机构履职能力,提高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经济社会文化事务、自身事务的能力,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不断提高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效治理国家的能力。我们党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但是,要让群众理解、支持这些路线方针政策,还需要各级党组织和党领导下的各人民团体做深入细致的工作,以自身的先进性带领广大群众为实现自己的利益而奋斗。具体到侨界,就需要侨联组织从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实际需要出发,开展适合其特点的活动,通过卓有成效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他们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党的主张转化为他们的自觉行动。同时,侨联可以组织侨界群众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通过在各级人大、政协中的归侨侨眷代表和侨联界委员,积极参政议政,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组织基层侨界群众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全面深化改革离不开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理解、支持和参与。侨联要紧紧围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侨界群众的根本利益,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引导侨界群众表达利益、反映诉求、协调矛盾、维护稳定,团结带领他们齐心协力推进改革,不断巩固和扩大全面深化改革所需的群众基础。
侨联是团结服务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群众组织,这是侨联组织的本质属性。侨界群众是侨联组织的活力和动力源泉,只有把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最广泛地吸引、组织到侨联中来,尊重他们的主体地位,发挥他们的主人翁精神,开展适合他们特点、符合他们要求、吸引他们广泛参与的各种特色活动,侨联工作才能更有影响力和感召力。侨联组织作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自己的组织,必须把为侨服务、维护侨益作为立会之本和基本职责,深入侨界群众,了解他们的意愿和需求,增进与侨界群众的感情,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努力建设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之家,通过热情周到的服务赢得他们的信赖和支持,侨联组织才能更有吸引力和凝聚力。
5、为什么说侨联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意见》指出,“长期以来,我们党高度重视发挥侨联组织的独特作用,侨联工作已成为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是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事业的重要力量。从辛亥革命到抗日战争、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的各个历史时期,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始终与祖国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积极参与和支持国家建设,积极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积极促进中国人民同世界各国人民的友好交往,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作出了突出贡献,发挥了独特作用。特别是每当国家面临重大工作任务、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和遇到严重困难的关键时刻,广大侨胞总是伸出援手,慷慨相助,与全国人民一道和衷共济、共克时艰。中国发展的辉煌成就,凝结着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心血和汗水;中国发展的不平凡征程上,留下了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闪光印迹。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与全国各族人民一道,谱写了自强不息、团结友爱、顽强奋斗的壮丽史诗,为祖国的繁荣昌盛作出了独特贡献。事实充分证明,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不仅为挽救民族危亡、建设独立民主富强的新中国作出了历史性贡献,而且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宝贵资源,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力量。党和国家高度评价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开放中的独特作用和重要贡献。
侨联作为党领导的人民团体,始终是党和国家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桥梁纽带。在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历史进程中,各级侨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优势、履行职责,在团结凝聚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参与和支持社会主义建设、推动改革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各级侨联认真贯彻党的侨务政策,坚持以人为本、为侨服务的宗旨,以凝聚侨心、汇集侨智、发挥侨力、维护侨益为主线,以亲情、乡情、友情为纽带,以血缘、地缘、语缘为基础,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活动,充分调动了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发挥了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桥梁纽带作用。在全面深化改革和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形势下,更加需要充分发挥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独特优势与作用,更加需要把侨联工作纳入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部署,使侨联的各项工作与时代的发展相适应,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事业发展相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