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黑龙江省第七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代表和黑龙江省侨联第七届委员会委员初步人选以及填报有关人事材料的通知
各市(地)侨联、绥芬河市、抚远县侨联、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哈尔滨铁路局侨联:
经省委批准,拟于2013年11月下旬召开全省第七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黑龙江省侨联第七届委员会。为做好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黑龙江省第七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换届工作方案》(附件1)名额分配原则,现将代表和委员候选人的名额分配表(附件2)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换届工作方案》的要求进行推荐上报。
代表和委员初步人选由各单位先预报省侨联,经初审确定后,再正式填表上报。涉及非公有制人士的代表要与各地统战部门进行沟通并通过综合评价后上报。
二、各有关单位要填写《代表登记表》、《代表简介》、《代表情况统计表》、《委员初步人选登记表》、《委员初步人选简介》、《委员初步人选情况统计表》、《委员初步人选通讯录》等7个表格,请按照《关于填制表格(表1至表7)的有关说明》(附件3)的要求以书面和光盘形式填报。
三、各有关单位在推荐、选举产生代表、委员初步人选后,将《代表登记表》、《委员初步人选登记表》(一式两份)印发给代表、委员初步人选所在单位,请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认真填写,并粘贴本人照片,由其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各市(地)侨联统一汇总后,按照代表、委员候选人的条件要求,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在“市级侨联审核意见”一栏签署意见并盖章,并按照规定格式出具资格审查报告(附件4),以书面形式上报。
四、推荐材料以书面形式一式两份(A4纸)和电子版报送,于2013年11月6日前报送市侨联。
联 系 人:毕金爱
联系电话:0451-84619510 87657234
传 真:0451-84619510
特此通知。
黑龙江省归国华侨联合会
2013年10月30日